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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根据陕编办发2016〕83号文件、陕编办发2017〕128号文件、陕编办发2018〕112号文件和陕办字2018〕110号文件规定,省侨联内设机构如下: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计生和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省人大、省政协中的归侨、侨眷代表和委员的推荐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负责宣传党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的爱国行动;建立归侨侨眷侨胞和海外侨胞及侨社团联络信息总库,开展侨务理论研究,收集整理侨史资料,管理维护《陕西省侨联信息网》,编辑《侨情快报》、《陕西侨园》,指导《华商报》社的工作。

联络信息

开展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工作;组织开展党的侨务方针政策宣传;负责机关信息化和网络建设工作;指导省海外交流协会、省侨联青委会工作。

文化交流部

负责开展归侨、侨眷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归侨侨眷,积极开展侨界群众性文化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负责与海内外及港澳台地区侨界人士、团体、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承办“亲情中华”等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和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工作;组织落实海内外夏令营、冬令营以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等工作;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借助各种文化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陕西,提高陕西在海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负责指导全省各级侨联组织开展海内外文化交流等相关工作。

经济科技

开展引资引智、引技引才等工作,推动对外经济科技交流合作;服务省内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开展国际合作;负责邀请海外侨团和侨胞参与我省重大经贸、科技活动;负责指导、监督省侨商会会务工作。

组织权益

监督有关侨务法规的实施,为被侵犯权益的归侨、侨眷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促进有关部门落实政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开展维护侨益工作;负责侨界科技人才的服务与管理;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

按有关规定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