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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顾委概况
发布时间:2017-12-13     作者:   来源: 陕西侨联    点击量:17354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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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侨联关于“省级侨联和大中城市侨联都应建立法顾委和相类似的机构”的要求,更好的履行《保护法》赋予侨联组织的法律责任,支持和帮助权益受侵害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陕西省侨联经过数月筹备,于2004年8月正式成立了“法律顾问委员会”,由五人组成,主任委员一名,由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拴智同志担任;委员四名,分别由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王敬飞同志,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华同志,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克利同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冯慧同志担任。省侨联法顾委的建立,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奠定了较好的组织基础。

        2012年5月,为扩大法顾委的实力,进行了法顾委换届工作,聘请了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有丰富执业经验和较强业务能力的来自政法机关、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人士组成了陕西省侨联第二届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由原来的五人增加到九人。主任委员一名,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德镳担任;副主任委员一名,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冯慧担任;委员七名,分别由西安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金博,陕西恒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沙,陕西简能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宝平,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刘彧,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子奇,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车辉,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律师雷静远同志担任。2016年11月,由于法顾委主任、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德镳同志退休,聘任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佑荣同志担任法顾委主任,并增补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冯华同志等多人担任法顾委委员。陕西省侨联法顾委现共有法顾委委员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