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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及信访举报渠道
发布时间:2019-12-25     作者:   来源: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点击量:2782   分享到:
一、监督范围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级部门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陕编发(2019)13号)精神,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部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责,对省纪委监委负责。
负责综合监督省委统战部(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及社会主义学院、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省工商业联合会(省总商会)机关、省台湾同胞联谊会机关、省黄埔军校同学会机关、省宋庆龄基金会机关、省欧美同学会(省留学人员联谊会)机关、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机关等10家单位。
二、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方式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处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省管处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案件。
举报电话:029-63906096
电子邮箱: sxswtzbjjz@163.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
邮编:7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