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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侨联表彰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9     作者:   来源:陕西省侨联   点击量:2100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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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侨联关于做好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侨发〔2023〕7号)文件精神,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省侨联党组研究提出了表彰的初步对象,现将我省拟表彰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侨联系统先进组织

1.西安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铜川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3.宝鸡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二、全国侨联系统先进个人

1.陈华鑫 长安大学人事处处长、长安大学侨联秘书长

2.南宝玲 安康市侨联综合办公室主任

3.刘建军 渭南市侨联党组书记、主席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9日-6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26日17:30前,以电话、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陕西省侨联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3914580

邮箱:sxqlqyb@163.com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大院省侨联组织权益部

陕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3年6月19日